市疫控中心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〈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“四种形态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
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营造风清气正、积极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,9月3日上午,市疫控中心党支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〈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“四种形态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。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。
会议强调,要深入理解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彰显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理念,体现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原则,贯彻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方针,落实宽严相济、严管厚爱要求。“四种形态”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、实践和制度创新。《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“四种形态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是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“四种形态”作出全面规定,是对“四种形态”的具体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标志着“四种形态”形成了重要的制度成果。制度是管根本、管长远的,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会议指出,一是要深刻认识印发《办法》的重要意义,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四种形态”的重要论述,切实学好、用好《办法》,更好把握“四种形态”尺度标准,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,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、党的自我革命引向深入;二是要把学习贯彻《办法》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,进一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,深学习、实调研、抓落实,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;三是要压紧压实中心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,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切实担负起“一岗双责”,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,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,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