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拉特后旗:制度奠定农机安全基石 责任护航农机安全生产
一是严格贯彻落实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农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和地方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,确保制度及机制符合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。
二是修订完善《乌拉特后旗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》,落实“一把手负总责,主管领导具体负责,任务到单位,责任到人”的目标责任制,层层落实目标责任,使农机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目标责任落到实处,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。
三是在拖拉机及驾驶人登记、检审验、考核发证、安全检查等工作中,要严格管理,规范程序,切实做到“谁办理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“谁检验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“谁考核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。严格把控培训质量,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办理驾驶证的“谁办理、谁负责”,严格实行过错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。
四是制定完善各级政府部门、农机部门、农机合作社、农机手等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责任,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,落实责任追究制度。